Slash基本信息:
中文名:Slash
别名:SLASH
外文名:Saul Hudson
身高:5英尺10英寸(178cm)
体重:不详
国籍:美国
民族:不详
星座:狮子座
血型:不详
出生日期:1965-7-23  
出生地:英国伦敦汉普斯顿
职业:吉他手,音乐人,作曲家
毕业院校:不详
经纪公司:不详  
个人生活
婚姻情况
自从SLASH爱上了ReneeSuran之后,他的生活开始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他们于1992年10月10日在加州的MarinaDelRay结婚,Renee没有参与到摇滚的队列中,但是众人皆知她是一位美丽可爱少女,且一直深爱着SLASH。她热爱她自己的事业----模特兼演员。夫妇两人同时出演了HowardStern的电影《PrivateParts》。但就在1997年的秋天,两人分道扬镳,却仍以朋友相称。
他和第一任妻子蕾尼·苏兰在1997年离异,那段婚姻维持了5年。Slash和珀拉早在他的第一次婚姻之前就已认识。珀拉第一次知道枪花是在《滚石》杂志上,当时主唱埃克赛尔·罗斯是封面人物。杂志上也登了Slash的一张照片,由于他低着头,所以根本看不到脸,只有一头标志性的卷发。正是这些头发吸引了珀拉,她当时叼着香烟对妈妈说,“这就是我要找的男人。”1992年当枪花在拉斯维加斯演出时,珀拉被朋友带到后台结识了Slash,从此二人便一直保持着朋友关系。珀拉曾是那些追随乐队的狂热歌迷之一,婚后她也带着孩子随Slash在各地奔波。 离异之后,SLASH跑到拉斯维加斯,就在那里他遇到了多年熟知的一位年轻妇女,她名叫PerlaFerrer,两人开始了频繁的约会。最终他们开始同居生活在了一起,不久乐迷便能在蛇穴乐队的巡回演出中,俱乐部里或电视上看到Perla的身影。这表明Perla对SLASH来说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2000年,两个人便定了婚。Perla佩带的璀璨夺目的钻戒就是由SLASH亲自设计的。同年10月15日,他们在毛伊岛上进行了庄严隆重而具宗教特色的婚礼。新娘穿的是一身无吊带的带褶皱的白色长婚纱,手捧一束鲜花,和她的棕色长发非常相配。而SLASH穿的则是崭新的黑色皮短裤和白衬衫,他的黑夹克和花环和新娘的鲜花搭配的非常协调。所有的乐迷,朋友,家人都深深祝福他们婚姻幸福。随后,夫妇两重新回到洛杉矶并打算在那里买房子。2002年2月,SLASH和Perla宣布他们将会在9月份拥有他们的第一个小孩!SLASH的生活方式在这几年里改变了很多,已经从一个狂热的摇滚手变成了现在的丈夫角色,不久又将为人父。但是有些东西却一点没变----SLASH对音乐的执著、他的妻子、他的乐迷、他的朋友以及加州的气候和洛杉矶的家。如果你住在SunsetBoulevar地区,那你就有可能会遇到SLASH和他的妻子还有朋友或者乐队在闲逛。他看起来非常健康,非常快乐,但是你仍然可以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他对摇滚音乐的疯狂。Slash与PerlaFerrar育有二子,LondonEmilio和CashAnthony,一家人住在洛杉矶。2010年8月3日,Slash向法院提交了和妻子离婚的申请,理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并指出二人已于7月15日分居。Slash要求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并表示愿意向珀拉支付配偶抚养费。
珀拉说自己最喜欢的专辑是《AppetiteforDestruction》,最喜欢的歌曲是《Estranged》,都是枪花的作品。谈到追随乐队巡演的那些日子,珀拉最津津乐道的还是枪花时代。有一次乐队在美国东岸的一座小舞台演出,后台没有洗手间,Slash和队友伊兹·斯特拉丁就在空酒瓶里解手。几个狂热的歌迷来到后台,问也没问就把那几瓶液体喝了。六瓶下肚已显醉态,足见二人尿液的酒精含量之高。珀拉说:“如果当年有人说我会和Slahs结婚生子并且幸福的生活,我是不会相信的。”为人父的身份让Slash从摇滚的生活方式中脱离出来,他和珀拉的关系也从摇滚乐手与女友的纵情声色转变成了平淡的家庭生活。Slash开始和孩子嬉戏,逗弄宠物狗,甚至戒掉了药物和酒精。他说:“我对药品敬而远之。但由于我是个旧习难改的人,所以离开了药物就喝酒,等到不喝酒了又去嗑药,总是这样。这次我摆脱了药物,并且决定不再喝酒。已经四年了,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它们。”Slash表示还会继续远离药物和酒精。难道往居家男人方向的转变使得Slash在妻子的眼中失去了魅力?人们纷纷猜测“不可调和的矛盾”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一家八卦网站透露二人离婚过程中矛盾非常尖锐。
同年11月1日,他撤回了离婚申请。
人物评价
Slash被称为杰出的音乐天才,是枪炮玫瑰乐队真正的灵魂。他制定了乐队的宗旨,引导乐队的前进。他是个工作狂,但很理智,从不独断专行,遇事总是和大家一起商量。
他们对“做什么”和“如何做”非常谨慎。SLASH是乐队中唯一出身于音乐家庭的人,
他父亲是GEFFEN的唱片的封面设计师,母亲也是服装设计师,他1965年7月23日出生于英国伦敦的汉普斯顿,在英国的斯塔福德希尔长大,母亲是美国黑人而父亲是英国白人。双方都是艺术家并且都在娱乐界工作。他母亲是一位服装设计师,客户主要是娱乐人物。其中有象DavidBowie那样让人难以忘却的客户。而他父亲主要给人提供唱片录制提供艺术指导,其中两名比较著名客户是NeilYoung和JoniMitchell。
从小在摇滚音乐的熏陶下,他喜欢各种风格的歌星,
尤其欣赏“ROLLINGSTONES”,“LEDZEPPELIN”,“AEROSMITH”等, 他认为JIMMYPAGE(LEDZEPPELIN的主音吉他手)对他的影响最大。
当谈及他的一些电视和电影时,SLASH表示他并没有想去成为一名演员。他只是热爱音乐,喜欢跟许多艺人一起演奏。年轻时候他组织了一个又一个的乐队,现在的他依然没有改变多少,他始终寻找一切的机会去演奏音乐。他的一个亲戚给他起的绰号叫“SLASH”,他说SLASH总是很忙,有着做不完的事情,所以称他为“SLASH”实在是名副其实的。
SLASH还在一些艺人演出中担任过吉他手,例如MichaelJackson。并且在1995年的MTV颁奖礼上与MichaelJackson同台演出,引起一片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