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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
不详
林森(1868年3月16日-1943年8月1日),原名林天波,字子超,号长仁,自号青芝老人,别署百洞山人、虎洞老樵、啸余庐主人。福建林森县(今闽侯县)人,近代著名政治家。林森幼居福州,入英华学堂,因反清被开除,后参加反割让台湾斗争,并加入兴中会;中国同盟会成立时率会加盟。辛亥革命中,领导九江起义,并促海军反正,派兵援鄂、皖,稳定革命大局,被举为民国开国参议院议长。1914年在东京加入中华革命党。此后又担任过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参议院院长兼宪法会议议长等职。1928年2月,林森被选为国民政府委员,10月当选为立法院副院长,接着又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1931年12月23日,接替因九一八事变而下野的蒋介石任国民政府主席。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林森于11月20日宣布迁都重庆,并率员于11月底抵达重庆。1941年12月9日,林森代表国民政府对日宣战。1943年8月1日因车祸在重庆逝世,葬于重庆歌乐山林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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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林森基本信息:
中文名:林森
别名:字子超,号长仁
外文名:不详
身高:不详
体重:不详
国籍:中华民国
民族:汉族
星座:不详
血型:不详
出生日期:1868-3-16  
出生地:福建省闽侯县凤港村
职业: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
毕业院校:英华书院
经纪公司:不详  
人物评价
胡适:“林子超先生把国府主席做到了‘虚位’,以至于虚到有的人居然已经‘目中无主席’了。”
叶楚伧:“公生平宁静淡泊,勤整廉贞,举措抑扬,不私奸匿,造次颠沛,不离规矩,居常和易,童稚可亲。临大难,持大节,则峥峥岳岳,凛乎如神。”
国民党称其为“一代完人”、“千秋模范”。国民政府发布褒崇令:“林故主席子超先生,以高龄钜德,任职十有二年,恭已临民,睿谟默运,育成民德,邦本用宁。故能临大事,决大疑,处变而不惊,慎谋而能断。洵足光耀史乘,表率群伦。”
中共中央唁电称:“国民政府林主席治丧委员会公鉴:国府主席林公,领导抗战,功在国家。兹闻溘逝,痛悼同深!”
《新华日报》发表社论《为元首逝世致哀》称:“这是抗战中全国人民最哀痛的事情,是国父逝世以后我国最大的损失……(他)继承国父的遗志。林主席逝世,这是抗战中全国人民最哀痛的事情,是国父逝世后我国最大的损失。林主席承继国父的遗志,毕生尽瘁于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